某税务机关核定个体户张某应纳税额为4500元,经该税务机关责令缴纳,张某仍拒不缴纳,税务机关依法扣押了其相当于4500元税款的货物,并为其开具了收据。 如果在扣押张某货物后,张某仍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三类措施: (1)将扣押的货物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 (2)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交由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也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处理; (3)无法委托商业企业销售,纳税人也无法处理的,可以由税务机关变价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