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A.三年 B.三十日 C.一年 D.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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