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均为丙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二人受丁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了一种新型电池,各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A.甲与乙 B.丙研究所 C.甲、乙和丙研究所 D.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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