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 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2分)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2分)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2分)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分)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