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合同磋商的一般程序。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商订过程中,一般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
(1)询盘;询盘是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发盘;发盘是指买卖双方的一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发盘既是商业行为,又是法律行为。
(3)还盘;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还盘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也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
(4)接受;接受是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并愿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