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联合收益的来源有哪些?
(1)谈判者差异:谈判者之间的差异是产生联合收益的一种经常性来源。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如果双方在需求、偏好上有相对差异,交换就会发生,而且交换是有利可图的,即交换使交换双方都变得更好。基于经济学的分析结论,差异也是产生谈判者之间互惠互利的交换,从而创造联合收益的核心。谈判者差异是产生联合收益的来源。(2)共享利益:借助于经济学中的“公共品”概念理解谈判的共享利益,即所谓谈判的共享利益,是与其他因素无关、完全由谈判本身而产生的共同利益。这是一种任何一方都无法排他性地独自占有的利益,是一种公共价值。我们借助于帕累托曲线的移动理解谈判所产生的共享利益。谈判者的差异和共享利益是产生联合收益的两个来源。谈判者差异是产生谈判者之间互惠互利的交换,从而创造联合收益的核心;作为公共品的共享利益,可以形成被谈判各方所共享的公共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