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信息系统的基本特征以及各类信息系统的共性。
信息系统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信息系统不是孤立的、自足的系统,它总是附属于一个更大的系统,作为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关键的、具有特殊地位的子系 统而存在。(2)信息系统的作用是间接的,它的效益是通过支持管理决策,通过管理水平的提高间接地表现出来的。(3)信息系统本身也是一个包括组织机构、 人员、设备的有机的整体。(4)信息系统的任务是处理信息。 信息系统的共性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们都是以处理信息为目标的;(2)它们都是依附于一个特定的复杂系统,为这个系统的管理、控制、协调服务的;(3)它们在这个系统中发挥全局性、 间接的(即不从事基本的、具体的工作),但又是不可缺少的作用;(4)它们一般都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专门(或专业)从事信息处理的部分(或部门),另 一部分是渗透到整个大系统的各个角落的“神经末梢”;(5)它们本身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6)它们的功能都应包括前面讲到的信息采集、传递、存储、加 工、提供五个环节;(7)由于系统总是在发展变化,信息系统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两者应当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信息系统的发展与进步正在发挥推动作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