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组织机构设计的原则。
一般来讲,设计正式的组织机构主要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1)目标一致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组织机构设计必须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任何一个企业成立,都有其宗旨和目标,因而,企业中的每一部分都应该与既定的宗旨和目标相关联。(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统一领导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它对于建立健全组织,统一组织行为,协调组织是至关重要的。要保证统一领导,组织机构一定要按照统一领导的原则来设计。根据这一原则,任何下级只能接受一个上级的领导,不得受到一个以上的上级的直接指挥。要保证统一领导,应该将有关组织全局的重要权力集中在组织的最高管理机构。(3)专业化原则。专业化就是按工作任务性质进行专业化分工,也就是说,组织内的各部门都应该尽量按专业化原则来设置,以便使工作精益求精,达到最高效果。(4)相互协调的原则。为了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在组织内的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都必须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开展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整个组织活动的步调一致,否则组织的职能将受到严重的影响,目标就难以保证完成。(5)权责对等原则。权是指管理的职权,即职务范围内的管理权限。责是指管理上的职责,即当管理者占有某职位,担任某职务时应履行的义务。(6)有效性原则。有效性原则要求组织机构和组织活动必须富有成效。①组织机构设计要合理。②组织内的信息要畅通。③主管领导者要能够对下属实施有效的管理。(7)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则。这条原则要求企业实施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来保证有效的管理。需集中的权力要集中,该下放的权力要大胆地分给下级,这样才能增加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如果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于最高管理层,则会使最高层主管疲于应付琐碎的事务,而忽视企业的战略性、方向性的大问题;反之,权力过于分散,各部门各把一方,则彼此协调困难,不利于整个企业采取一致行动,实现整体利益。(8)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企业组织机构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不能频繁变动,但要随外部环境及自身需要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