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股份有限公司2×16年初对外发行1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股份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5年内的可行权日以7元的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新发股票的权利。乙股份有限公司2×16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500万股,普通股当期平均市场价格为8元,年度内没有期权被行权。
要求:(1)计算乙公司2×16年基本每股收益。
(2)计算乙公司2×16年稀释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200/500=0.4元/股
(2)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可以行使的的普通股股数-按照当期普通平均市场价格能够发行的股数=100-100×7÷8=12.5万股
稀释的每股收益=200÷(5000+12.5)=0.39(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