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生产A产品,月初在产品直接材料费用30000元,直接人工费用250O元,制造费用1500元。本月实际发生材料费用194000元,直接人工费用25000元,制造费用15000元。完工产品5000件,单件原材料费用定额30元,单件工时定额3.8小时。月末在产400件,
单件原材料费用定额25元,工时定额2.5小时。
要求:
采用定额比例法,计算完工产品成本与月末在产品成本。
①分配材料费 完工产品材料定额费用=5000×30=150000(元) 月末在产品材料定额费用=400×25=10000(元) 原材料费用分配率=(30000+194000)÷(150000+10000)=1.4 完工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150000×1.4=210000(元) 在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10000×1.4=14000(元) ②分配人工费用 完工产品定额工时=5000×3.8=19000(小时) 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400×2.5=1000(小时) 人工费用分配率=(2500+25000)÷(19000+1000)=1.375 完工产品应分配的人工费用=19000×1.375=26125(元) 在产品应分配的人工费用=1000×1.375=1375(元) ③分配制造费用 分配率=(1500+15000)÷(19000+1000)=0.825 完工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19000×0.825=15675(元) 在产品应分配的制造费用=1000×0.825=825(元) ④完工产品总成本=210000+26125+15675=251800(元) 在产品总成本=14000+1375+825=1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