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区2006年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为400亿元,2007年比2006年的收购总额增长10%,
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为102%。试问,2007年与2006年相比:
1.农民因销售农副产品共增加多少收入?
2.农副产品收购量增加了多少?农民因此增加了多少收入?
3.由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2%,农民又增加了多少收入?
4.验证以上三方面的分析结论能否协调一致。
1.农民因销售农副产品共增加收入即销售总额增长数: 400×10%=40(亿元)。2.销售额指数=收购量指数×收购价格指数,故产品收购量指数=110%/102%≈107.84% 即农副产品收购量增加了7.84%。 即副产品收购量增加了7.84%。 由上分析知:Σp0q1/Σp0q0≈107.84% 而Σp0q0=400亿元, 所以Σp0q1≈400×107.84%=431.36(亿元), 农民因此而增加的收入: 431.36—400=31.36(亿元)3.由于价格提高,农民增加的收入为 ∑P1q1一∑P0q1=400×110%一431.36=8.64(亿元)。4.由于产品产量和产品价格的变动引起的农民收入的增加量: 31.36+8.64=40(亿元), 而农民总收入增加为40亿元,即40=31.36+8.64,所以以上的分析能够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