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清偿外方合作者全部投入项目的价值以及可能获得的利润。
具体办法有:(1)按契约规定的设备折旧年限,从每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中偿付外方合作者当年应该收回的投资资本;
(2)按双方商定的偿还年限,从每年营业总收人中逐年提取外方投资者当年应当收回的投资资本,并列入成本摊销,然后再计算出当年净利润,并按契约规定的一定比率进行分配以确保外方合作者能逐步回收其全部投资,同时取得合理的利润。事实上这是对外方合作者投资项目的赎买,跨国合作经营期满后,外方合作者即彻底退出企业,使企业的全部资产及其所有权转归为东道国合作者一方所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