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已经过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为3000万元,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为1500万元,其中包括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通过某公益性社会团体捐款200万元;支付职工的工资中包括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50万元;7月份购置了一台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为5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400×75%=300(万元);
公益性捐赠税前支出扣除限额为(3000—1500)×12%=180(万元)<200(万元),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180万元,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的金额=200-180=20(万元);
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加计扣除额=50×100%=50(万元);
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税额抵免额=500×10%=50(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0-1500-300+20-50)×15%-50=125.5(万元)。(P171,173,17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