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培养口语表达能力,不同年龄阶段的要求。
(1)对0—1岁半的婴幼儿要求是能说出几个常见物品的名称; (2)对1岁半一3岁的幼儿则要求能说出自己的姓名、年龄与性别,能用简短的语句回答别人的问题; (3)3—4岁儿童应能用简短的语言表述自己的请求和愿望,愿意在集体面前讲述自己感兴趣的事; (4)4—5岁儿童要能用完整的句子较连贯地讲述自己经历的事件,讲述图片、表演活动及影视剧的内容,会有表情地朗诵诗歌和讲述故事,能大胆、清楚地用语言表达自己的见解等; (5)5—6岁儿童则应能用适当的音高、音量和准确的语音说话,在适当的场合主动与人交谈,主动表达自己的意思,连贯讲述一件事或图片,讲述观看过的影视话剧的主要剧情,有表情地朗诵诗歌、故事并表演故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