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城市政府的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和命令;(2)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3)全面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各项行政事务;(4)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一切合法权益;(5)领导并监督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工作,改变或撤销其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决议;(6)管理其他城市公共事务
简述我国城市政府的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和命令;(2)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3)全面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各项行政事务;(4)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一切合法权益;(5)领导并监督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工作,改变或撤销其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决议;(6)管理其他城市公共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