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市长议会制有哪些基本特征?
(1)市长由市民选举产生,市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首长不得兼任市议员。(2)市长有权独立任免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首长。(3)市长有立法权,美国市议会审议并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多数由市长提出,对市议会已经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市长有否决权,但如果市议会以2/3多数重新通过,市长只能接受。(4)在部分城市,市长有准司法权。(5)在部分大城市,从“强市长制”演化出一种“首席行政官强市长制”。
美国的市长议会制有哪些基本特征?
(1)市长由市民选举产生,市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首长不得兼任市议员。(2)市长有权独立任免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首长。(3)市长有立法权,美国市议会审议并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多数由市长提出,对市议会已经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市长有否决权,但如果市议会以2/3多数重新通过,市长只能接受。(4)在部分城市,市长有准司法权。(5)在部分大城市,从“强市长制”演化出一种“首席行政官强市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