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城市政府对价格活动的监督查中可以行使的职权。
(1)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2)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经营者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 (3)检查与价格违法行相关营业。 (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简述城市政府对价格活动的监督查中可以行使的职权。
(1)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2)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经营者应当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 (3)检查与价格违法行相关营业。 (4)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