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公文核发及核发工作内容要求。
(1)公文核发,指在公文正式印发之前,对经过领导人签发的文稿进行复核并确定发文字号、发送单位和印制份数的一项工作。(2)公文核发工作内容要求是:①文稿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领导人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即审批意见是否明确,审批人是否签署全名及时间等。②文稿中的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印发范围、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的用法及文中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③编排发文字号。④对需要标明密级、紧急程度的公文进行标注。⑤确定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