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公文分发的原则与要求?
公文分发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是:(1)对那些方针政策性的,关系本机关工作全局的指挥性文件,或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之类的文件,以及文书人员还不能判定应由哪个部门承办的文件,均应先送办公部门负责人或机关领导。(2)对那些属于机关日常事务性的已有明确分工的文件,或早有批示规定和有规可循的例行公文,按主管业务的分工范围直接分送给有关部门或承办人。(3)对来文机关答复本机关询问的文件,要按本机关原发文的承办部门或主管人分送。(4)在文件份数少,阅办阅知部门多的情况下,应按先办理、后阅知,先主办、后协办,先正职、后副职的次序分送。(5)公文的分发要建立登记交接制度,履行签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