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实行文书部门整理(立卷)制度的优越性。
文书部门整理(立卷)制度,是指由机关的承办和处理公文的部门负责进行立卷的制度,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由文书部门整理(立卷),可以充分发挥文书部门熟悉本职业务和了解文书处理过程的长处,便于提高归档文件整理的质量和整理(立卷)工作的效率。(2)由文书部门整理(立卷),可以有效地避免和防止文件的散失,有利于归档文件的齐全完整,以及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3)由文书部门整理(立卷),文书部门就可以暂时保存当年的文件材料,有关承办人员平时査阅文件就比较方便,也便于平时文件的收集与管理。(4)由文书部门整理(立卷),按年度集中归档,并且确保文件归档的质量,可以促进机关档案工作,提高机关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