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署名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发文机关署名又称落款,是指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之后署上制发该份公文的机关名称。发文机关署名应注意以下问题:(1)发文机关名称必须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不能滥用简称,以保持公文的严肃性。(2)联合发文的机关名称都要写上,一般以主办单位为先,然后依次排列。 (3)发文机关的名称应位于正文或附件说明的右下方另行书写,同正文之间应有一定间隙以便用印。
发文机关署名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发文机关署名又称落款,是指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之后署上制发该份公文的机关名称。发文机关署名应注意以下问题:(1)发文机关名称必须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不能滥用简称,以保持公文的严肃性。(2)联合发文的机关名称都要写上,一般以主办单位为先,然后依次排列。 (3)发文机关的名称应位于正文或附件说明的右下方另行书写,同正文之间应有一定间隙以便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