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机关之间的隶属关系与行文关系。
机关之间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是确定行文关系的重要前提,也是制定行文规则的重要依据。(1)在同一组织系统的上下级机关之间是相隶属关系,即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下级机关可以使用上行文向上级机关报告与请示工作;上级机关可以使用下行文对下级机关发指示、作决定,指导与布置工作。(2)上下级业务部门之间是业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因为业务工作需要,可以使用上行文或下行文。(3)机关和机关内部各部门都必须正确掌握发文的权限。凡属事关全局的重要的方针政策性的问题,必须加强集中统一领导,要用机关的名义发文;凡属各个业务部门主管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业务性工作,应以各职能部门的名义发文。(4)这样,既可减少领导机关签发文件过于集中的情况,又有助于充分发挥各个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