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给乡镇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在本年年底前完成对低保优抚对象的生活现状的摸底工作。这样发通知可否?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精神,政府各部门“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律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正确的作法应当是:把这个通知发给相应对口的乡镇政府的民政所,而不是发给乡镇政府。
县民政局给乡镇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在本年年底前完成对低保优抚对象的生活现状的摸底工作。这样发通知可否?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精神,政府各部门“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律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正确的作法应当是:把这个通知发给相应对口的乡镇政府的民政所,而不是发给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