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判断说明26)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的关系是不相隶属关系,其行文不能采用平行文方式。
错误 行文方式的选择建立在机关关系的基础上,按《办法》、《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发生公文往来,应使用平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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