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联邦制与邦联制的联系与区别。
答:(1)联系:它们都属于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都是由若干个国家或地区作为成员单位通过协议组成的联合体。
(2)区别:①联邦制具有如下特点:从整体来看,联邦制国家具有适用于全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联邦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联邦政府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行使国防、外交、发行货币等主要国家权力,对外代表联邦作为主权国家拥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从组成成员看,联邦成员在不违反联邦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具有各自的宪法、法律以及各自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管理本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社会发展等公共事务。②邦联制的特点是:从整体来看,邦联没有统一的宪法,只有各成员国缔结的条约,邦联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预算和国籍,对各成员国缺乏强制性的约束力;从组成成员看,各成员国仍然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保持着除条约规定的明确委托邦联机构的权力之外的对内对外的国家主权,具有对内对外的政府管理职能,可以自由退出邦联。邦联并不具有真正的国家性质,它甚至不能被看作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P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