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民主集中制权力结构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的权力结构代表了人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民主政治发展的最高阶段,我们必须坚持这一制度。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一个政治制度从建立到逐渐完善需要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我国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有几十年,这对一种政治制度来说是短暂的时间,因此它的优越性、高度民主性还没有充分显示出来,我们必须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总体来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这是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但首先必须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权力结构形式,这说明并不是有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机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权力结构的角度看,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处于权力机关的地位,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并对它负责,这样的制度才是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优越,是就权力结构即三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不是单纯地加强立法工作,而是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能够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一定要在观念上行动上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决不能同国家权力机关抗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会更加完善,并将日益充分体现出民主集中制的权力结构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