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古立克提出的行政改革的主导原则。
(1)相关的工作应安排在同一单位。(2)精简部门,多余重叠的机构或予以取消,或予以合并。(3)各具体单位实现一元化领导,由有能力、懂技术、富经验、敢挑担的人掌舵。(4)有责有权,权责相当。(5)一把手要指定专人负责整个部门的工作鉴定。(6)整个部门的每项职能都要指派专人具体负责。(7)削减民选官员的人数。(8)各种理事会、委员会只有准立法、准司法的职能,不宜介入行政工作。(9)整个部门的所有行政工作必须置于一元化的行政首长领导之下。(10)行政首长必须有权任命、解雇和指挥属下部门主管。(11)行政首长必须有一套研究班子,负责总结汇报,以及探索新的路子。简而言之,行政部门应该融合成一个整体,组建坚强、能干的行政领导班子,并配备一位有职有权、能够监督行政全过程的首席行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