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巴纳德的均衡理论。
巴纳德的均衡理论在组织提供的诱因和个人为之作出贡献之间维持一种均衡。在他看来,任何个人参加组织的决定都包含着一种直接的代价:失去对个人行动的控制。协作基于的一种道德理想需要个人乐意将自己的直接利益从属于个人的最终利益和一般利益。乐意协作包括一种个人的成本一效益分析(它取决于个人的目的、愿望和动机)。加入组织是组织在比较支付得起的活动后提供的纯引诱的一种功能。每个人都会对引诱和成本进行评估,这种评估建立在个人保护和个人满足的“自私”的动机之上。此外,巴纳德认为,这些评估很少是一种逻辑思考。在作了参加组织的决定后,个人的乐于协作是根据不断的对新的引诱和贡献的平衡而转移的。当所有的人感到能从组织中获得比他们的贡献更多的诱惑时,组织才处于一种均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