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分析布坎南的公共选择与政府理论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示。
我国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之中,基于传统经济体制之上的政治与行政体制均存在诸多不适应,有些因素也导致了不同程度的“政府失败”等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改革,而且可以从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中得到有益的启示。(1)要转变观念,摈弃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万能”的神话,.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的适度性与局限性问题。公共选择理论已证明,市场是不完善的和有缺陷的,市场会出现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或调节。然而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时,也不一定能解决得好;政府本身不是万能的,它也会失败。因此,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必须把握好政府干预的限度,确定好政府干预的范围与内容,发扬市场机制的主体性作用。政府干预只起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2)要建立和发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政治与行政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公共选择理论已经证明:经济过程与政治过程是相互联结的,,政治过程的缺点必将对经济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功构建及顺利运转,必须适时进行政治与行政体制改革。当前,核心问题是转变政府职能,其内容包括:①重新确定政府的职能范围,减少政府干预的范围,理清政府与市场的界域;②优化政府的行为方式,转变政府行使职能的具体方式。(3)进行市场化取向的政府管理改革,引入市场因素。我们必须正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的经济人特征,并适当考虑政府行为的经济效益,应该承认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自身利益的合理性追求,把理想与利益结合起来,这样可以调动其积极性,抑制寻租及腐败。另外,打破政府对某些公共物品生产与提供的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同时根据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利用市场化方法对政府行为特别是公共开支项目进行损益分析,以此评价项目的净收益及政府的绩效。(4)加强政府法治及监督制度建设,使政府行为法治化。公共选择理论强调立宪改革,注重宪法、法律、规则的建设尤其是公共决策规则的改革,这有其合理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现代化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确立、运行必须靠法律来保证,政治的和社会的生活也必须靠法律来规范。因此,在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将政府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特别是公共决策的法制化及公共政策执行的法制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及随意性导致的不公正与腐败,提高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因为政府也是理性的经济人,这也提醒我们除了强化政府的自律机制之外,还必须加强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加紧制定有关监督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以防止政府的腐败和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