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署
区公署——在多数根据地,区公署(区公所)是县政府的助理机关,承县政府指令监导所属乡行政、区长、副区长有县政府任命,对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个别地区,如盐阜行政公署所属区政府,则由权力机关区民代表大会选举行政委员和候补委员若干人组成,区长为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这实际是一级政权机关。
区公署
区公署——在多数根据地,区公署(区公所)是县政府的助理机关,承县政府指令监导所属乡行政、区长、副区长有县政府任命,对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个别地区,如盐阜行政公署所属区政府,则由权力机关区民代表大会选举行政委员和候补委员若干人组成,区长为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这实际是一级政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