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隋唐时,尚书六部与九寺五监的关系。
隋唐中央政府职能机构以尚书六部为主,以诸寺、监为辅,形成相互平行,既有分工,又有制衡的行政职能部门体系。从分工上看,六部执掌政令,九寺五监分掌具体事务,两者之间形成总领和具体分管的关系。从制衡上看,六部与诸寺、监形成双层制约关系。六部执掌政令而不管具体事务,而具体管理各项事务者又无政令之权,形成一层制约关系。具体分管各项事务的诸寺、监要接受六部的指导和监督,但诸寺、监长官也可以直接听从皇帝的指示,并在对六部指令有不同看法时可直接上奏请示皇帝,形成又一层制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