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朝地方监察的主要形式。
明朝地方监察分为三种形式。(1)督抚对地方的监察。(2)各道监察御史对所属地区的监察。(3)各省提刑按察司对所属区域的监察。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