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秦汉中央政府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灵活方式。
(1)在杂居区,采取郡下设道的方法。道相当于县,其长官秦称为啬夫,西汉称道长。这种道是郡下的一种与县有所不同的特殊行政区域,所采取的是既直接统治,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其内部特殊性的管理方法。(2)在南方归附区,采取虽置郡县和汉人长官,但对归附民族首领仍赐侯、王印,保持内部原有统治方式的双轨制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方式当是一种高度内部自治的方式。(3)对内属迁入边郡的北方少数民族,一方面保留原有封号和建制,称属国,另一方面,朝廷直接派出官吏加以监督。(4)持节领护官。这是汉政府对叛服无常的少数民族派出的进行羁縻的一类武官,如匈奴中郎将,西域都护等官,只采取武装监护而不干预其内部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