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元朝监察机构组织的完备性。
元朝监察机构组织相当完整,有中央御史台、地方行御史台和各道肃政廉访司三级。中央御史台下辖西、南两个行御史台,下辖22道肃政廉访司。这样形成一个以御史台为中心,行御史台为重点,各道肃政廉访司监察路、府、州、县的严密监察网络,使封监察体系趋于完备。元朝的御史台不论地位和作用均高于宋、金旧制,处于和中书省、枢密院三足鼎立的地位。此外御史台内部也有具体分工,元朝基本采用了唐代的三院制度。设台院、殿中司、察院,察院是御史台的主要机构,设监察御史若干人,负责纠察各级官吏,虽官卑职小,但握有监察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