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透政”
这是国民党为了加强行政监督的措施之一,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决泌规定:凡本党决定的政策,由党部提交同级政治委员会决定后,命令从政党员于政府中制定方案, 作为施政的依据,并检查其成效。同时,在民意机关和群众团体的党员中遴选若干人,组成党团,指导执行党的决议和各项方针政策。
“以党透政”
这是国民党为了加强行政监督的措施之一,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决泌规定:凡本党决定的政策,由党部提交同级政治委员会决定后,命令从政党员于政府中制定方案, 作为施政的依据,并检查其成效。同时,在民意机关和群众团体的党员中遴选若干人,组成党团,指导执行党的决议和各项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