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试述辞去公职与免职的区别。
辞去公职与免职的区别:免职是公务员的任免机关依照一定的法律事由和经过法定的程序,免除公务员所担任职务的一种人事行政行为;而免职则是机关的一项人事行政权利。而免职是相对于任职而言的,辞去公职与免职存在本质的差别:(1)性质不同。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自主择业权利,是公务员自愿的法律行为;而免职则是机关的一项人事行政权利,是任免机关的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公务员必须服从。(2发生的原因不同。辞去公职的原因是因公务员个人而引起的,是出于公务员的个人意愿;而免职则必须有法定的事由,如因转换职位任职的,离开工作岗位学习超过一定期限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等等。没有这些法定事由是不可能任意免职的。(3)导致的法律后果不同。辞去公职是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废除;而免职则有两种情况:一种因退休、离休、辞退等原因而引起的免职。这种免职是终止公务员与机关之间的职务关系;另一种是由于公务员职务的变更,工作岗位变换等原因引起的免职。这种免职不是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终止和公务员身份的消失,而是职务关系的变更,即免职是为了任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