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我国借鉴西方诸国公务员的五种管理制度与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对比,说明其科学性。
我国公务员制度继承了原有干部人事制度的优良传统,同时也对原有制度的弊端做了很大的改进。一一对比新的公务员制度与原制度的相应内容,就可看出其科学性。(1)分类管理制度在原干部人事制度中,无论什么干部,统统按一个模式管理;而且原干部范围很广,既包括各级国家机关的干部,也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干部与部分人员,其中国家机关干部也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这样的管理制度虽然高度集中,但是不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也助长了“官本位”的思想,是人事管理中的一大弊端。应对此弊端,我国对国家干部实行了严格的分类,公务员只包括各级政府机关与共产党、权力、审判、检察、政协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工、青、妇机关及其他一些机关的干部、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则不在公务员范围之内。(2)激励竞争机制在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中由于缺乏竞争机制,长期存在端“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端。实行公务员激励机制后,从公务员的“进口”管理到使用管理的逐个环节,都鼓励竞争。并且采取了公开、平等、严格、择优的录用制度,依据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方式,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晋升机制。这些规定都从总体上贯彻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了公务员的职务能上能下,体现着优胜劣汰的精神。(3)新陈代谢机制我国原干部制度缺乏严格的淘汰与退休机制,长期存在干部进来后只要不犯大错,就终身就职,而且领导的任职年龄也偏高。因此出现了人浮于事、机构臃肿、人员超编等现象。实行公务员的新陈代谢机制后,公务员的录用、交流、晋升等规定,从“进口”上严把关,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公务员队伍,较好地解决了吸收新鲜血液、保持了国家机关的活力。(4)勤政廉政保障机制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之前,由于处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有部分思想不健康的人钻了制度不健全的空子。因此,在新的公务员制度中必须加强勤政廉政的建设,并且已经和正在通过贯穿于公务员义务与权利、奖励与纪律、录用、晋升、考核等各项制度和环节中的制度对提高公务员素质加以促进,并对不遵守上述规定的不合格甚至不法公务人员制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这些都从制度上促进了公务员的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从而使以往“出勤不出力”的陋习得以纠正与克服,为政不廉的腐败现象得以防止和消除。(5)法制化管理体制.我国的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着人治的弊端,总体看来缺乏配套的法律化、制度化的规范体系.建立公务员制度后,可以改变过去人事管理中法规不健全的状况。除了《公务员法》之外,还有很多单项法与实施细则,使公务员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了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从而克服了以往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人治现象与缺少法规,甚至有法不依等弊端。总之,从上述五个方面的对比可以看出借鉴了西方的公务员管理方法比原干部人事制度更符合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情特点,因此具有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