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与发展经历了怎样的历史进程,请按时间顺序分阶段论述。
(1)准备阶段(1984一1986)主要是调查研究和起草条例。1984年中央组织部和劳动人事部根据中央指示,组织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与一部分专家及实际工作者,开始起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1986年下半年,干部人事.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始进入综合研究、总体规划阶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修订完毕。(2)决策阶段(1987—1988)主要是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推行公务员制度。1987年,公务员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党的十二届七中全会上讨论通过。党的十三大则正式宣布,我国将建立和推行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随后,在1988年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决定组建国家人事部。(3)试点阶段(19-89—1993.9)主要是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组织六部、两市作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并且根据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该条例。19-89年开始,首先在国务院的六个部门,即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局、国家环保局、国家建材局进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1990年后,哈尔滨市和深圳市相继进行了地方政府推行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工作。到1993年上半年,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都程度不同地开展了公务员制度的试点工作。《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通过,决定于1993年8月19日公布,并于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4)推行与发展阶段(1993.10一2005.12)《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自发布至2005年12月,主要完成了原国家行政机关干部向公务员的过渡、身份的转变,制定并实施公务员法和各项细则、转变政府职能和精简行政机构与人员的几项重要工作。首先,推行以来从国务院到各区县、乡镇与街道,按国家计划,完成了各级政府干部向公务员的过渡。其次,国家人事部陆续制定并出台了多项公务员管理的规章及配套细则,这为完善我国公务员的法规奠定了基础。最后,通过一系列的具体试行、修改及改革等,大幅精简了行政机构和人员。(5)依法管理阶段(2006.1.1一现在)我国《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公务员管理步入了依法管理阶段。人事部强调从2006年始,全国要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并用3~5年时间,修订与完善公务员的各项管理细则,逐步健全我国公务员法的法规体系。2007年1月,中组部、人事部印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这是加强公务员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