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的含义与意义。
(1)身份保障权又称职务保障权,也就是说,国家的任命行为一经产生,公务员的职务或身份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职务或身份处分(免职降职、辞退、处分)。(2)身份保障权中的“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是指公务员受到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时的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法定事由一般都在《公务员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法定程序则一般出自相关的人事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干部政策以及其他相关规定。除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四种较轻的处分外,免职、降职、辞退、撤职、开除都涉及职务处分,所以将身份保障权称为职务保障权也未尝不可。(3)法律赋予公务员身份保障权是当代公共人事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对传统人事制度中有任免权者拥有完全自由的免职权和处分权的否定,其基本目的是限制有任免权者的免职权和处分权,以确保公务员职务或身份上的独立性或相对独立性。身份保障权是当代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之一,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或者地区都设定了公务员的这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