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公务员考核的标准。
《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1)优秀等次: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2)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3)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4)不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浩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