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公安局刑警小李,入职十多年来,工作兢兢业业,多次受到奖励在一次抓捕毒贩的专项行动中身负重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小李年纪轻轻就不能工作了,同事们非常痛惜,也担心他会被辞退。
问题:(1)哪些情形不可以辞退公务员?
(2)根据公务员法说明应如何安排小李的未来?
答:(1)机关有依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辞退公务员的权利。但为了保护公务员的合法利益,《公务员法》也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几种情形,这些情形是:(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P196
(2)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可能遇到各种事故或者接触有害环境导致伤残,从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不能因此辞退他们。因为导致他们的伤残、丧失工作能力的原因不是因为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因此,国家有责任对他们实施伤残保险,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不是把他们辞退。对因公致残的公务员,准予提前退休,除发给养老保险金外,另发给因工伤残保险金。其中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