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2014年硕士毕业后被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被任命为科员。王某政治上可靠,工作兢兢业业,成绩显著,2018年按规定程序晋升为乡科级副职领导。2020年,上级党组织因王某能力出众拟晋升其为乡科级正职领导。但在公示期,有人举报王某的配偶已于2019年移居国外。后经组织部门查实王某被终止晋升程序。
问题:(1)王某的第一次晋升是否符合任职年限规定?
(2)请分析为何终止王某的晋升程序。
(1)符合;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王某第一次晋升符合这项年限规定。
(2)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配偶不易长期移居国外,担任特定部门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配偶长期移居国外的,配偶应主动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和长期居留许可,或调整公务员现任岗位。因此单位终止了王某的晋升程序。P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