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分立原则
权力的分立原则是指政府的权力应该分开来交给不同的政府机构,宪法起草者把联邦政府分为三个部门,去执行他们认为的政府的三种主要职能,立法职能即通过法律的职能给予国会,行政职能即实施或执行法律的职能给予总统,司法职能即解释法律的职能给予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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