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后通过的《权利法案》的主要内容。
(1)今后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强迫人民承担或缴纳贡物,贷款、捐助赋税和其他类似负担;(2)非根据国家法律和法庭判决,不得逮捕关押任何人或剥夺其财产;(3)政府军不得占据民宅;(4)不得根.据军事戒严令任意逮捕公民;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招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非法;(5)议员在议会内有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议员不应在议会之外任何法庭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简述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后通过的《权利法案》的主要内容。
(1)今后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强迫人民承担或缴纳贡物,贷款、捐助赋税和其他类似负担;(2)非根据国家法律和法庭判决,不得逮捕关押任何人或剥夺其财产;(3)政府军不得占据民宅;(4)不得根.据军事戒严令任意逮捕公民;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招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非法;(5)议员在议会内有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议员不应在议会之外任何法庭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