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议会委员会制的基本特征。
(1)市议会由市民选举产生的有一定任期的议员组成,既是立法机关又是行政机关,有权制定各种政策、法令、章程和决定本市的税率、编制、预算等;(2)市长由市议员选举产生,兼任市议会主席,除主持市议会以外还承担一些礼仪性的职责;(3)市议会设有若干委员会,它们相当于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可根据市议会授权自行处理其主管事务,但必须向议会报告并接受其审核;(4)市议会任命一些市政官员,与委员会对口设置,共同处理城市管理的日常事务。
简述议会委员会制的基本特征。
(1)市议会由市民选举产生的有一定任期的议员组成,既是立法机关又是行政机关,有权制定各种政策、法令、章程和决定本市的税率、编制、预算等;(2)市长由市议员选举产生,兼任市议会主席,除主持市议会以外还承担一些礼仪性的职责;(3)市议会设有若干委员会,它们相当于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可根据市议会授权自行处理其主管事务,但必须向议会报告并接受其审核;(4)市议会任命一些市政官员,与委员会对口设置,共同处理城市管理的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