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联邦制的基本特点。
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享有独立权限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其特点包括:①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各联邦组成单位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如果成员单位的宪法与联邦宪法发生冲突应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②联邦有自己的议会、政府和法院,各成员单位亦设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③联邦是国际政治的主体,外交权属于联邦政府,但在宪法的范围内联邦成员也可以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的独立性;④联邦与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联邦宪法的修改需经联邦和成员单位的共同参与。联邦制国家中,最为典型的是美国、德国、加拿大、瑞士、澳大利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