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地方政府职能的特点
(1)执行性。地方政府需要协助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来完成它们在本地方的事务,因此其职能中有很多内容是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 基于法律和彼此协议而委托其代为完成的行政管理职能,与此同时自治体地方政府还需要严格遵守和贯彻本地方民意代表机构的决议。(2)服务性。地方政府的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本地方居民的实际需要,因此其范围虽广 泛但也很明确,就是要提供本地方居民日常 生存所必需的一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3)有限性。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本地域的治理来维护本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当地社会的发展,因此其管辖范围不能超越其行政区域,而其职能也以纯属本地的社、会事务为主要内容。对于那些渉及国家统一性质的事务,地方政府往往缺乏协调和控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