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英国学者所认为的在审判活动中公认两条准则。
英国学者认为,在审判活动中,有两条公认的准则:(1)凡是与本人有关的案件,当事人不能自断,也就是说,法官不能自己审理自己或与自己的利益有关的案件;(2)法官断案必须听取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应平等地告知当事人各方,他们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来接受审判,允许被告为自己辩护。
简述英国学者所认为的在审判活动中公认两条准则。
英国学者认为,在审判活动中,有两条公认的准则:(1)凡是与本人有关的案件,当事人不能自断,也就是说,法官不能自己审理自己或与自己的利益有关的案件;(2)法官断案必须听取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应平等地告知当事人各方,他们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来接受审判,允许被告为自己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