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的主要区别及其区分的意义。
首先,从争议的内容上看,权利争议是一种法律争议,是有关执行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利益争议则属非法律争议,争议的内容不涉及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已规定的内容。其二,从争议所处的阶段上看,权利争议发生在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或对法律、法规的执行阶段;利益争议则发生在双方因为签订、修改集体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致使集体谈判陷入僵局的阶段。其三,从争议的主体上看,权利争议的主体很广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及工会组织都可成为权利争议的当事人;利益争议的当事人受集体谈判主体的限制只能由工会、用人单位或雇主组织构成。最后,从解决争议的程序上看,由于权利争议属于法律争议,因此它适用法律规定的仲裁、诉讼程序来解决争端;利益争议被认为不属于法律争议因此解决方式也与权利争议有所不同,一般运用调解和协商的方式。由于两种争议的性质不一样,它们所带来的结果以及影响是不一样的。因此,对两者的区分有利于保证解决劳动争议时的合理、合情、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