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目前我国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
劳动争议的产生主要有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原因,其中微观原因又包括企业和个人两个层次。 造成我国劳动争议宏观方面的原因包括: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具体经济利益差异性更加明显;劳动立法及劳动法的制定滞后且不配套、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我国劳动力供过于求、过去劳动关系中长期遗留问题的显性化等。目前,劳动双方实际地位的不平等是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造成劳动争议还有企业层次和个人层次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企业层次。作为劳动法人主体的企业一方,由于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不合理、不健全或不依照合理程序制定,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缺少劳动争议管理方面的专业训练,企业改制和一些企业经营困难以及一些企业知法犯法等会产生劳动争议。第二,个人层次。有的企业的员工,平时就有比较懒惰的习惯、不思进取、贪图小利、法律观念淡薄、钻法律的空子,从而产生劳动争议。另外,员工在精神方面的满意度低也会造成劳动争议。最后,心理契约的不履行也是造成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